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O)详细介绍
一般原产地证明书(以下简称CO证书)共有12栏,各栏的填写方法如下:
标题栏(右上角),填上检验检疫机构规定的证书号。编号规则如下:C +年份代码(2位)+申请单位备案号(9位)+流水号(4位)。例如:证书号C0045是备案号为380000005的申请单位2017年办理的第45票CO证书。
第1栏:出口商的名称,地址,国别
GUANGZHOU FU DE LU TRADING CO.,LTD
ROOM 199,JICHANGLU 111,BAIYUN DISTRICT,GUANGZHOU GUANGDONG CHINA
注意:
2.注册在台湾、香港、澳门的公司不能作为出口商。
第2栏: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国别
XXX CO., LTD.
HAMBURG GERMANY
1.一般应填写外贸合同中的买方、信用证上规定的提单通知人或特别声明的收货人。在特殊情况下,此栏也可填上TO ORDER或TO WHOM IT MAY CONCERN,但不得留空;
第3栏:运输方式及路线(就所知而言)
SHIPMENT FROM NINGBO TO HAMBURG BY SEA
第4栏:目的地国家(地区)
第5栏:供签证机构使用
1.如属“后发”证书,签证机构会在此栏填写“ISSUED RETROSPECTIVELY”;
2.如属签发“复本”(重发证书),签证机构会在此栏填写“DUPLIC ATE",同时注明原发证书的编号和签证日期,并声明原发证书作废,其文字是“THIS CERTIFICATE IS IN REPLACEMENT OF CERTIFICATE OF ORIGIN NO……DATED……WHICH IS CANCELLED”。
例如:
ORDERN0.325952065
CIN 1-270
1.此栏填写的唛头应与货物外包装上的唛头及发票上的唛头一致;
3. 如货物无唛头,应填写“无唛头”(N/M或NO MARK);
第7栏:包装数量及种类;商品说明
SIX HUNDRED (600) CTNS OF SHRIMPS
或者:
SHRIMPS
SIX HUNDRED (600) CTNS ONLY
1.包装数量应用英文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表示,填写货物的具体包装种类(如CASE、CARTON、BAG、PACKAGE等)。
3.商品名称必须具体填明,应详细到可以准确判定该商品的HS品目号。如果信用证、合同中品名笼统或拼写错误,应在括号内加注具体描述或正确品名。
第8栏:H.S.税目号
注意:此栏要求准确填写商品的四位六位八位或者十位数HS税目号,不得留空。若同一证书含有多种商品,应将相应的税目号全部填写。
例如:1200KGS G. W.或500PCS
第10栏:发票号及日期
SDAKFK22
注意:此栏不得留空,发票号码、日期必须与正式商业发票一致,月份一般用英文缩写JAN.,FEB.,MAR.等表示。
2. 申报日期不得早于发票日期,一般也不要迟于提单日期,如迟于提单日期,则要申请后发证书。重发证申报日期应为当前日期。
2. 签证机构一般只在证书正本加盖印章,如客户要求也可在副本上加盖印章。
1.凡申请办理一般原产地证明书的申请单位,须在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或者贸处会进行备案;
3.如果签发的证书正本遗失或损毁,申请单位可向原签证机构申请重发,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非优惠原产地证书更改/重发申请书》及原证的复印件,经签证机构核实,予以重发。
5. 签证机构已经签发的证书,申报单位如需要更改,应在原证书有效期内申请更改,并退还原签发证书。
CO样本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