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
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以下简称中澳证书) 共有14栏,各栏填制要求如下:
标题栏(右上角),填上检验检疫机构规定的证书号。编号规则如下:A+年份代码(2位)+企业备案号(9位)+流水号(4位)。
注意:更改证、重发证的号码与新证的编码规则一致,但改变流水号。
例如:
1. 此栏是带有强制性的,应填写在中国境内的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家等。出口商必须是已办理原产地证备案的申请单位,且公司英文名称应与备案一致;
第2栏:生产商的名称,地址,国别
注意:
2.如果出口商或生产商希望对该信息保密时,可以填写“应要求提供给主管***机构或授权机构(AVAILABLE TO THE COMPETENT AUTHORITY OR AUTHORIZED BODY UPON REQUEST)”。
4.如果不知道生产商,可填写“不知道(UNKNOWN)”。
1. 此栏是带有强制性的,应填明澳大利亚***终收货人名称、地址、国家;
第4栏:运输方式及路线(已知)
离港日期(Departure Date): JAN. 28, 2017
装运口岸(Port of loading): NINGBO, CHINA
官方使用栏
1.如果原产地证书是后补发的,则在此栏注明“补发(ISSUED RETROSPECTIVELY)”字样。
第5栏:备注
L/C:2846905067640465
1. 如有要求,该栏可注明客户订单编号、信用证编号等信息;
第6栏:项目编号
第7栏:唛头及包装编号
注意:
2.唛头不得出现中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制造的字样,也不能出现香港、澳门、台湾原产地字样(如:MADE IN MACAO, HONG KONG, TAIWAN)。
4.如唛头为图文等较复杂的内容,此栏应填写“SEE ATTACHMENT”,申请单位用空白纸制作带图文的唛头附页,签证机构在附页上加盖签证印章。
1.包装数量必须用英文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表示,填写货物的具体包装种类(如CASE、CARTON、BAG、PACKAGE等);
3.商品名称必须具体填明,应详细到可以准确判定该商品的HS品目号,不能笼统填“MACHINE”(机器)、“GARMENT”(服装)等。如果信用证、合同中品名笼统或拼写错误,应在括号内加注具体描述或正确品名。
第9栏:HS编码
842810
第10栏:原产地标准
1. 如属完全获得的产品,填写“WO”;
a.如完全由已获得原产资格的材料生产的产品,填写“WP”;
第11栏:毛重或其他计量单位
1200KGS
第12栏:发票号、发票日期
SDAKF0522
注意:此栏不得留空,发票号码、日期必须与正式商业发票一致,月份一般用英文缩写JAN.、 FEB.、MAR.等表示。
2. 此栏填写申报地点、日期,申请单位应授权专人在此栏签字。
中澳产地证样本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