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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 FTA 产地证申请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发布:2024-08-07 17:46,更新:2024-08-07 17:46

申请中韩FTA产地证通常需要的一些材料:

企业自行申请办理情况(以向商检局/海关申请为例)

企业资质类材料

进出口经营权资格批准证书复印件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部分地区可能仍有要求)。

产品相关材料

产品成本明细单;

产品所用的原辅料、零部件的进料发票复印件;

产品详细的生产加工流程说明(用于判断原产地标准等);

商业发票(用于核实货物信息等);

装箱单(体现包装等情况)。

申请相关材料

原产地证注册登记表(一式多份,按规定填写);

中韩FTA产地证申请书(按要求填写企业信息、产品信息、运输等相关信息等);

若属于特殊情况如补发等,可能需要补发说明等文件;

若有经第三方中转等情况,可能需要提供中转相关证明文件等。

委托代理申请情况

如果是委托代理申请:

上述部分材料可能代理机构会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以便核实和存档;

另外需要和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申请协议或委托书等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商检局/海关等机构在实际办理过程中可能对材料的要求和审核标准存在一定差异,同时不同的贸易场景(如货物是否涉及转口、是否有特殊货物、货物是否涉及多批次等)也可能需要补充额外的材料和说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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