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中国 - 格鲁吉亚自贸协定的原产地证书主要有企业自主办理和委托代理办理两种方式,具体如下:
企业自主办理:
企业信息备案: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中国贸促会关于实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实施 “两证合一” 的公告》(2019 年第 39 号)规定,2019 年 10 月 15 日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实施 “两证合一”。企业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同时,同步完成原产地企业备案。对于不申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生产型企业,可通过 “互联网 + 海关” 或单一窗口原产地证书综合服务平台向海关备案。
产品预审:通常由货物的生产企业申请产品预审,申请企业需对货物提交的预审信息真实性负责,并留存相关资料备查。申请入口为 “互联网 + 海关” 或单一窗口原产地证书综合服务平台。
委托代理办理:
提供资料:企业向代理机构提供货物的出口发票、箱单、提单等相关贸易资料,以及准确的货物信息。
代理申请:代理机构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在 “单一窗口” 等系统上代为申请中国 - 格鲁吉亚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并跟踪申请进度。
获得证书:证书申请通过审核后,代理机构将纸质证书邮寄给企业,或者根据企业要求以其他方式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