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3530439596

办理出口至新加坡的减税产地证时,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更新时间:2024-09-10 09:59:50
价格:请来电询价
用途:减免关税
优势:专业 快捷 价优
联系电话:13530439596
联系手机:13530439596
联系人:唐小姐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办理出口至新加坡的减税产地证时,以下细节需要注意:

  • 明确可申办的产地证类型:

    • 中国 - 东盟原产地证(Form E):出口到东盟成员国(包括新加坡)可办理。若产品符合相关原产地规则,能享受东盟协定下的关税优惠。例如,某些特定产品在满足一定的区域价值成分要求或特定加工工序要求后,可申办 Form E 以获得对应优惠。

    • 中国 - 新加坡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X):依据中国 - 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签发。企业出口至新加坡的产品,在符合该协定原产地规则的条件下,申办 Form X 可享受更具针对性的关税减免优惠。

  • 了解原产地规则:

    • 完全原产:产品完全在我国境内生产,无进口成分。比如,完全用我国的原材料并在国内完成所有生产加工工序制成的产品。

    • 非完全原产:产品含有进口成分,但经过特定的加工或处理,满足一定的区域价值成分要求(例如区域价值成分≥40%)或符合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如,我国生产的服装,面料虽进口自其他国家,但在国内进行裁剪、缝制等主要加工工序,且满足区域价值成分等要求,可视为原产产品。

    • 产品的原产地标准:

    • 直接运输规则:货物从我国出口到新加坡,应符合直接运输规则。即货物运输过程未经其他国家(地区)境内作非运输用途的停留;若有停留,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停留未对货物的原产资格产生影响。比如,货物因运输需要在某个中转港口短暂停留装卸,但未进行其他加工或处理,且能提供相关的运输单证等证明文件,仍可视为符合直接运输规则。

  • 准备准确齐全的申请资料:

    • 商业发票,需包含货物的详细描述(如名称、规格、数量、型号等)、交易金额、发票号码及日期等信息,且要与实际出口货物相符。比如,发票上的货物名称、数量等应与提单、装箱单等其他单据一致。

    • 装箱单,列明货物的包装情况,如每箱的货物数量、包装方式、毛重、净重等内容,以便海关了解货物的包装和数量信息。

    • 提单,作为货物运输的凭证,上面有发货人、收货人、货物描述、运输路线、船名航次等重要信息,是证明货物出口运输的关键文件。


    • 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用于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身份。

    • 企业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如有),体现企业具备从事对外贸易的资格8。

    • 基本资料:

    • 货物相关资料:


联系方式

  •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怀德社区第三工业区B2栋203
  • 邮编:518129
  • 电话:13530439596
  • 经理:唐小姐
  • 手机:13530439596
  • 微信:13530439596
  • QQ:2538062670
  • Email:wpyoyotan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