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澳大利亚熏蒸证书
澳大利亚发布货物熏蒸证书新规定
近日,澳大利亚农业水利和环境部调整了到港货物熏蒸新要求:自2021年8月2日起(含)出口到澳大利亚的货物如需熏蒸处理,应按照澳大利亚针对溴甲烷、硫酰氟熏蒸处理新要求进行熏蒸处理,并在出具的熏蒸证书中随附新的附加声明。为避免对出口货物造成影响,请竹木草制品等出口植物产品生产企业高度重视该项新要求,确保输澳货物熏蒸处理及出证符合澳方要求,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1)熏蒸目标不得涂有会阻止溴甲烷渗透到熏蒸目标的材料,例如漆器、油漆、蜡、天然油、贴面或塑料包装。
(2)在熏蒸前,必须去除、打开或切开不透水的包装物,以使溴甲烷与熏蒸目标接触,并在需要时渗透到熏蒸目标中。
(3)如果包裹符合第3节“不透水包裹穿孔要求”,则不需要执行本节第(2)款要求。
(4)如果熏蒸目标为易腐烂商品,所有包装材料也必须进行熏蒸。
(5)由于许多易腐烂商品的暴露时间很短,所有包装都必须打开或按如下方式处理,以便熏蒸剂在熏蒸目标周围和进入熏蒸目标中容易流通:
# 对于允许出口到澳大利亚的货物,熏蒸证书需做出如下声明之一:
1.该批货物未使用塑料包装(plastic wrapping has not been used in this consignment);
2.该批货物在使用塑料包装之前已经过熏蒸(the consignment has been fumigated before application of plastic wrapping);
3.该批货物使用的塑料包装符合《澳大利亚熏蒸认证体系(AFAS)溴甲烷熏蒸标准》中的AFAS包装和穿孔标准(plastic wrapping used in this consignment conforms to the AFAS wrapping and perforation standard as found in the AFAS Methyl Bromide Fumigation Standard)。
# 2021年8月2日(含)起出口到澳大利亚的货物需按照上述要求实施溴甲烷或硫酰氟熏蒸处理,熏蒸证书还须包含以下新声明:货物熏蒸时,符合熏蒸对保鲜膜、不透水面和木材厚度的要求(The target of the fumigation conforms to the plastic wrapping, impervious surface and timber thickness requirements at the time of fumig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