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斯达黎加产地证相关问题解答
1、《中国- 哥斯达黎加自贸协定》何时生效?
答:自2011年8月1日起正式生效实施。
2、请中自贸区原产地证书的口产品应满足什么条件?
答:出口产品申请中哥自贸区原产地证书的,必须符合中哥自贸协定原产地规则及相关操作程序(见本网站办事指南-原产地业务)和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表中所列原产地标准。
3.申请中舶贸区原产地证书应提交哪些单据?
答:申请中-哥自贸区原产地证书签证时,申请人必须提交《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申请书》、按规定填制的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出口商品的商业发票副本及必要的其他单据。
4、出口商应在什么时间申请中舶贸区原产地证书?
答:证书应在货物出口前或出口时签发。如果由于以下原因未能及时签发的,可以在货物出口之日起12个月内补发,并在证书***4栏注明
"ISSUEDRETROSPECTIVELY"字样:
(1)由于不可抗力、往观故意的错误、疏忽,或者依照可适用的缔约各方法律认为合理的其他特殊情形,未在出口前签发原产地证书的;
(2 )或者授权机构确信原产地证书已经签发,由于技术原因,原产地证书在进口时未被接受的。补发证书的有效期应当与原证书的有效期相-致。
5.申请中自贸区原产地证提可使用非缔约发票?
答:申请中-哥自贸区原产地证书可以使用非缔约方发票。此种情况下,除在证书*2栏填写发票号码、发票日期及发票价格外,还需在证书第5栏详细注明货物原产国生产商依法登记的名称、地址和国家。
6、口可以请拨中-哥自贸区原产地证书吗?
答:如原产地证书被盗、遗失或损毁,在申请人确信此前签发的原产地证书正本未被使用的情况下,可签发经核准的原产地证书副本,并在证书上注明"CERTIFIED TRUE COPY with the original Certificate of Origin number.d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