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瑞士FORM S产地证
《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瑞自由贸易协定》)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可以向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商检局)或中国国际贸易促进(贸促会)申请签发《中瑞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经商检局或贸促会核准的原产地声明人可以作出《中瑞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声明。
关于中瑞原产地证标准填制问题:
为什么申请中瑞原产地证书原产地证标准栏商检局或贸促会说只能填WP不能填WO呢?
答:在此我解释下WO/WP/PSR的意思
此栏注明申报货物享受优惠待遇所依据的原产地标准。
商检局对原产地标准解释
(一)如货物完全原产,填写“WO”。
(二)货物含有进口成份,但完全由已经取得原产资格的材料或部件生产,填写“WP”。
(三)货物符合产品特定原产地标准,填写“PSR”。
贸促会对原产地标准解释
(一)指未经过加工或只进行简单加工处理的产品,如:农林牧副渔等产品.填写“WO”。
(二)指经过加工制造的国产产品,填写“WP”。
(三)货物符合产品特定原产地标准,填写“PSR”。
例如:WO指未经过加工或只进行简单加工处理的产品,如:农林牧副渔等产品。WP指经过加工制造的国产产品。PSR指含有进口成分的产品。选择WO或者WP的原产地标准给予的关税优惠差不多,都是属于完全国产
证书填制
栏:填写出口人合法的全称、详细地址和国名,地址必须详细到街道。
第二栏:填写收货人合法的全称、详细地址和国名,地址必须详细到街道。
第三栏:填写离港日期、运输工具号、装运港和卸货港。
第四栏:备注栏。
第五栏:按顺序填写货号编号,多不得超过20项。如多于20项应另申请一份证书。
第六栏:填写包装上的运输唛头及编号。
第七栏:列明每种货物的详细名称,并使其能与发票上的货名及H.S.编码上的货名相对应。
第八栏:对应第七栏的货物名称注明六位数的协调制度编码(H.S.编码)。
第九栏:注明申报货物享受优惠待遇所依据的原产地标准。
(一)如货物完全原产,填写“WO”。
(二)货物含有进口成份,但完全由已经取得原产资格的材料或部件生产,填写“WP”。
(三)货物符合产品特定原产地标准,填写“PSR”。
第十栏:注明货物数量的计量单位。计量单位应依据发票所列的销售单位为准。如:“公斤”、“台”、“件”、“双”、“套”等。
第五栏的货号、第七栏的品名、第八栏的H.S.编码、第九栏的原产地标准及第十栏的计量单位要一一对应。
第十一栏:填写发票号和发票日期。
第十二栏:填写签署日期,由经授权的签证人员签名,签证机构加盖“FORM A”字样的签证机构备案印章。
第十三栏:填写实际申报日期,申报员签名,加盖章。
(四)后发证书的签发
货物出口后申办的证书需按后发证书办理。后发证书签证要求按普惠制后发证书的签证要求执行。证书签发后需在证书第12栏上方加注“ISSUED RETROSPECTIVE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