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3530439596

RCEP下哪些货物适用“WO”标准

发布:2024-04-09 10:17,更新:2024-04-09 10:17

在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下,以下货物适用“WO”标准:


“WO”标准是指货物在一个RCEP成员方完全获得或者生产。这类货物一般用于初级产品,例如水果、动物产品、初级矿产品等。具体来说,完全获得的货物通常是指经过出生、饲养、种植、采摘、养殖、捕捞、耕种、收获、开采、提取等不同方式获得的农、牧、渔、畜、林、矿等天然产品。这些产品完全是在同一缔约方境内完成的,或者是天然产品,或者是经过简单加工的初级产品。

3478161269.jpg

请注意,货物的原产地判定涉及多个因素,包括货物的生产过程、所使用的原材料来源等。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企业仔细研究RCEP协定中关于原产地的具体规定,并根据货物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同时,如果需要更详细的指导或咨询,可以向相关的贸易机构或顾问寻求帮助。


联系方式

  •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怀德社区第三工业区B2栋203
  • 邮编:518129
  • 电话:0755-25265806
  • 经理:唐小姐
  • 手机:13530439596
  • 微信:13530439596
  • QQ:2538062670
  • Email:wpyoyotan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