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亚太产地证
亚太自贸协定(FORM B )
《亚太贸易协定》其第1协定也称《曼谷协定》 ,自2006年9月1日开始签发。2006年12月31日之前未印制专门原产地证书,以普惠制原产地证书FORM A代替,在证书的第四栏注明“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 CertificateofOrigin under the ASIA-PACIFICTradeAgreement)”。自2007年1月1日起,启用专门的《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亚太贸易协定现有7个成员国,分别为印度、韩国、勐加拉国、斯里兰卡、老挝、中国和蒙古国
亚太FORM产地证是有时间限制的:
根据海关规定,亚太FORM B产地证规定的办理时间为开船3天内,超过3天就为过期证,该证书没有后发不能补办
问:因为是第1次跟印度客户合作不熟悉印度可以签发的原产地证类型,给客户出具了-般原产地证书C0后,客妒说不对,要求我们要出亚太
FORM B证书给他们才能减免关税,已经超出办理规定时间了,还有其他途径可以办理吗?
答:如果超过时间申请FORM B产地证的话,可以通过代理帮忙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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