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公司可以显示在哥斯达黎加产地证上吗
境外公司可以显示在哥斯达黎加产地证上,但不能显示在出口商一栏,而是可以显示在产地证的第五栏备注栏。
在三方贸易涉及到境外公司时,经常会碰到客户要求把境外公司的信息也显示在产地证书里面。例如,香港公司等境外公司可以通过大陆代理公司出具产地证,以大陆代理公司为抬头,在产地证备注栏显示香港公司等境外公司的信息,不影响国外客户清关。
办理哥斯达黎加产地证(Form L)通常需要准备提单、箱单、发票等资料,或者填好 Form L 产地证格式即可申请办理。证书一般要在货物装运前、装运时办理,货物未能在装运前、装运时签发的,可凭货物报关单及提单复印件(或电子资料)申请办理后发证书,证书补发有效期为货物装运之日起一年内,证书签发后需在证书第五栏标记 “issued retroactive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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