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产地证 Form B 可以多次使用吗?
亚太产地证 Form B 不可以多次使用,它是一次性的文件。
亚太产地证 Form B 是用于证明货物原产于亚太贸易协定成员国的产地证明文件,主要适用于中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国、老挝和韩国之间的贸易。每次出口货物时,都需要根据实际出货情况单独申请和办理一份新的产地证,以证明该批货物的原产地等相关信息。
即使是同一批货物,如果分多次运输出口,每次运输也都需要分别办理相应的亚太产地证 Form B,而不能使用同一份产地证多次用于不同批次的货物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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