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未加工证明怎样办理
在香港办理未加工证明(未再加工证明)的流程大致如下:
准备资料:通常需要由中国大陆商检局签发的原产地证正本(如 Form A、Form E、Form F 等);贸易单证,包括提单(BL)、商业发票(CI)、装箱单(PL)等;填写完整的未再加工证明申请书;可能还需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关单电子档等其他材料,具体要求可能因情况而异。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资料提交至香港中检公司或其授权的代理机构进行审核。可以现场提交或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
审核与签发:香港中检公司会对资料进行严格审核,以确认货物在香港停留或转运期间未进行任何形式的加工。审核通过后,会在原产地证上加盖未加工证明章,并注明 “This is to certify that the goods stated in this certificate had not been subjected to any processing during their stay/transhipment in Hong Kong” 字样及加盖公司印章和签证人员手签。
办理时间通常需要数天至数周,具体时长可能因各种因素而异,如材料准备情况、申请人数、审核流程等。为确保顺利办理,建议提前规划并尽早准备相关材料。
另外,申请时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申请人应不迟于货物装船出运前两个工作日提出未再加工证明的申请。
确保提交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香港中检公司会根据具体情况收取一定的签证费用,具体费用标准可咨询当地机构或代理机构。
如欧盟成员国主管当局对未再加工证明进行退证查询,香港中检公司将负责核查工作并与各地商检机构配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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