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产地证生产商栏可以显示进出口贸易公司
中韩FTA证书第二栏生产商能显示贸易进出口公司吗?
答:正常下第二栏生产商只能显示实际生产商或者显示保密字样,贸易公司没有生产能力的,虽然要求这样的,但是如果国外客户定要生产商那里显示贸易公司也可以办理的,有需要可以随时联系我们。
中韩自贸协定于2015年12月20日生效实施,即日起,依照中韩自由贸易协定和国家法律有关规定货物出口韩国申请人可以向各地海关或贸促会申请签发中韩自由贸易协定FTA原产地证书韩国客户凭借中韩自贸协定FTA原产地证可享受自贸协定给予的进口关税优惠。中韩FTA原产地证关税减让模式主要有三种类型:零关税产品:在FTA生效当年或生效若千年后,产品的进口关税降到零,部分诚税产品:在FTA生效后,产品的进口关税立即或分阶段降到一定水平,外产品:极少数产品不进行关税减让,进口关税仍然适用惠国关税。
中韩FTA产地证第二栏生产商填制要求:
填写中国生产商详细的依法登记的名称、地址(包括国家)。
在系统表头信息的”出口商Producer" 栏中录入国内生产商英文名称,英文地址。注意地址部分应当以CHINA (国家)结尾。
此栏不得留空。
此栏不得填写"UNKNOWN"选项。
如果生产商为一家以上,则应录入所有生产商详细名称、地址(包括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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