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东盟FORME产地证运输路线问题:
货物从深圳出货下香港转运到印尼雅加达,在办理东盟FORME产地证时,运输路线如何填写?
答: FORM SHENZHEN,CHINA TOIndonesia雅加达( Jakarta ) VIAHONGKONG,CHINA BY SEA
出口印尼的货物在香港中转一定办理未再加工证明吗?
是的,货物出口印尼途中经非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成员国停靠、转运的必需在当地办理未再加工证明,中转港越多要办的个数也越多否则将会被退证调查、不给关税减让、罚款等处理。
什么是香港未再加工证明?
香港未再加工证明是证明您的货物在国内生产,经香港出口到国外,在香港停留期间并未对产品进行任何的加工改造,可让国外客户在目的国海关那边顺利清关。
运规则:所谓直运规则,即根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第八条的规定,当出口方的产品运输经过任何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成员国境内, 视为从出口方向进口方的直接运输;如果产品运输途中经过一个或者多个非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成员国境内,不论是否在这些国家转换运输工具或作临时储存,如果可证明以下3种情况,可视为符合直运规则:
1.过境运输是由于地理原因或仅出于运输需要的考虑;
2.产品未在这些国家进入贸易或消费领域;
3.以及除装卸或其他为使产品保持良好状态的处理外,产品在这些国家未经任何其他操作。
海关总署于发布2016年第52号公告《关于各优惠贸易安排项下经港澳中转进口货物单证提交事宜的公告》, 明确了香港中检公司对经香港中转的货物出具《中转确认书(未再加工证明)》,方便转口货物证明转口期间未再加工事宜,进一步畅通清关环节。
除出口尼外还有哪些国家需办未再加工证明?
香港未加工证明并不是所有国家都要申请;只有在自由贸易协定中,设置有"直接运输”条款,要求货物在第三方仓储时处于海关监管之下,以防止货物再加工或被串换。也就是说,只有未经加工的原产地货物,才能享受到相应的自贸协定优惠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