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办理印尼未加工证明
出口印尼的货物在香港转运申办未加工证明申办流程:
1、企业提供一份由海关签发的东盟FORM E产地证正本、执照复印件、发票电子版和提单电子版给到我们
2、我司收到资料后安排办理中检局认证
3、由中检局在证书FOR OFFICIAL USE一栏加盖未加工证明印章并签字,章的字样为: "THIS ISTO CERTIFYTHAT THE GOODS STATED IN THIS CERTIFICATE HAD NOT BEENSEBJECTED TOANY PROCESSING DURING THEIR STAY/TRANSHIPMENT INHONGKONG”。
4、文件认证完成可安排SF邮寄到贵司地址,或寄国际快递给到印尼客户
《未再加工证明》是根据自由贸易协定(FTA)规则,为确保进口报关货物符合直接运输规则,针对国际转口货物,由中转地海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未再加工证明》能够保证企业在符合FTA规则下的原产地确认问题,由于货物在第三国停留后,有被加工和被制造的可能性,这个证明机制相当于是一一个便利性的措施,由海关进行背书,用来证明优惠贸易协定项下的货物在经过第三方中转时,未再进行加工或制造,可以正常享受原产地证带来的优惠税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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