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中韩产地证有什么要求
货物从中国出口到韩国的原产地证,一般统称为中韩原产地证 ,或者称为韩国原产地证,中韩FTA原产地证是指货物从中国出口至韩国时,中国出口商为了能够使得所出口的货物能够顺利的通过韩国海关的核查,继而为了能够获得韩国当局所给予的关税优惠待遇而应韩国进口商的要求向海关或者贸促会机构申请签发的一种中韩原产地证明文书。中韩FTA原产地证,英文全称: CERTIFICATEOF ORIGIN FORM FOR CHINA- KOREAFTA.,简称中国一韩国原产地证书。是中国与韩国双方根据《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就中韩两国之间相互给予关税减免待遇的官方证明文件,于2015年12月20号正式签发并实施次降税,于2016年1月1日将实施第二次降税。另外,韩国属于亚太国家成员,出口韩国的货物可同时申办《中韩自贸协定》FTA原产地证书和《亚太贸易协定》FORMB原产地证书。
中韩FTA原产地证办理流程:填写好一份中韩FTA产地证格式即可, 2小时出证。
办理中韩FTA产地证有哪些要求?
1、出口企业自己申请办理中韩FTA产地证需预先进行备案登记,否则只能通过代理代办;
2、只有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享有对外贸 易经营权的企业和从事"三来- -补” 的企业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才能自己申请办理原产地证;
3、中韩FTA产地证的发票日期要早于或者等于开船日期和签证日期,不能晚于。
4、应海关要求,中韩FTA产地证可在开船前后申请办理,开船后7天办理为后发证书,后发证书不影响客户清关使用,根据中韩自贸协定规则,中韩FTA产地证可在出货后一年内办理补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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