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品出口流程
化工品一般包括非危险品和危险品两种;一种是非危险品:货物必须经过化工研究院做(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以此来确定货物为非危险品。另一种是危险品:危险物品是指在航空运输过程中,可能危害人身的安全、健康或者损害运输工具、设备以及其它财产的物品或者物质。
需要准备的报关资料一般如下:
出口报关相关资料正本包括核销单,发票,装箱单,报关委托书,出口报关单,货物的情况说明书(出货人需书面介绍此货的用途,以及具有的特性等)等在三天前必须提供完整。根据以上单据,并根据货申报单、箱封号等进行报关。而对那些暂时进出口的办理,除以上单据外还需提供针对暂时进出口货物的情况说明,如有保证金收据也需提供。
化工产品出口,无论是包装、运输还是单据都有很多特殊的要求。
包装:需要商检机构专门鉴定,并出具“危包证”,而且将记载包装数量,按出口数量递减;
运输:一般拖车需要危托,海运方面需要危柜,都需要特殊的运输方式,比如危柜在船上的位置,是既不能放在甲板上,也不能放到靠近发动机的地方,必须要放到专用的危柜区,一般是船舱尾部,水位线高度,因为这里是全船温度低,也是温度稳定的地方;
单据:首先需要“危包证”、MSDS、“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等”,其次会根据不同的化工产品需要不同的检测报告。
一般而言,检测鉴定办理证明的费用较贵,建议可在网上尝试联系某些非从事国际快递业务的公司,可以不通过检验和办理,直接让他们帮忙出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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