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出口商登记表驻华使馆认证加签(EXPORTER REGISTRY FORM) 2008年12月31日,土耳其外贸署新发布的《关于纺织服装产品进口登记的公告(2009/21)》,要求进口商在进口前对公告附件一中所列海关税则号项下的纺织服装产品进行登记,填写"出口商登记表"(见〈公告>附件二)。该规定2009年2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所有国家。根据公告要求,"出口商登记表"需我会和外交部认证后,送土耳其驻华使馆领事处或驻华领馆进行领事认证。办理"出口商登记表"认证的纺织服装企业,需提交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影印件作为佐证材料,经我会授权机构审核无误后出具商事证明书,再送土耳其驻华使馆认证。
土耳其出口商登记表,通常也叫做土耳其出口商注册登记表;也可以称为土耳其出口商登记证;英文名为:EXPORTER REGISTRY FORM;土耳其出口商登记表是国内企业出口土耳其办理多的单据之一。土耳其出口商登记表具体指的是我国货物出口商应土耳其进口商根据其国家海关的相关要求规定,凡是从中国出口纺织类(丝绸,羊毛,棉,人造丝和短纤维,地毯和其他纺织地板覆盖物,特别梭织面料和花边,针织或钩织物,所有各类衣物及衣服(不论是针织或钩针或非针织),毛毯,床单和桌布,窗帘,纺织袋和包装袋,发网,钩针纺织帽子和头饰等)产品到土耳其都需要出具一份出口商登记表并经过商会认证及大使馆盖章认证后才能方可被土耳其当局所承认,继而使得从中国所出口的货物能够在土耳其当局顺利清关。
注:凡是出口到土耳其的货物,每一年都需要办理一份土耳其出口商登记表大使馆认证,因为土耳其出口商登记表大使馆认证的有效期实则为一年。
办理"出口商登记表"认证的纺织服装企业,需提交以下资料:
1、出口登记表一份(签字盖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一份
4、对外出口登记备案表复印件一份
5、介绍信一份(有固定格式需盖章)
6、声明一份(有固定格式需盖章)